1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常识
1、争议争议是指交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而引起的商业纠纷。这种纠纷在国际贸易中很常见。主要原因是:1.卖方未交货,或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交货,或单据不一致2.买方未开立或延迟信用证,不按时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赎回单,不合理地拒收货物,在F.O.B条件下不按时派船接收货物。合同条款的规定不明确,买卖双方国家的法律或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解释不一致,甚至对合同是否成立有不同的看法,买卖双方遇到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的情况,如一些不可抗力、双方解释不一致等上述原因引起的争议集中在是否构成违约。双方在违约事实上存在分歧,对违约责任和后果的理解不一致对此,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相互理解、相互承认的精神妥善解决II。违反合同及其法律后果销售合同是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关于违约的法律后果,受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各国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这是应该理解和熟悉的英国货物销售法将违约分为两种类型:要素违约和担保违约违约条件是指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即违反质量、数量、...查看原文
2国际商事仲裁是什么
国际商业仲裁:是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争议的途径之一。通常在争议发生时,双方通过自己订立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范围: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提单、运单等运输单据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纠纷; 2、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集装箱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发生的争议; 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发生的争议; 4、船舶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纠纷、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纠纷; 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纠纷; 6、双方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查看原文
3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联合国仲裁委员会.海牙国际仲裁委员会.纽约证券仲裁委员会.伦敦仲裁会计所.慕尼黑金融事务所.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公司。...查看原文
4国际纠纷仲裁什么规则
国际纠纷仲裁规则是: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的整个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仲裁申请的提出、仲裁员的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裁决的作出等内容。适用不同的仲裁规则,就会产生不同的仲裁结果。...查看原文
5国际仲裁的仲裁程序
各缔约国可以适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中所规定的规则,也可以另行议定规则。1907年公约中规定的程序规则,是根据长时期的仲裁实践编纂的,要点如下:提请仲裁的国家应签订一项仲裁协定(compro-mise),明文规定争端事由、委派仲裁人的期限和方法、赋予仲裁庭的特别权力、开庭地点、使用的语文等。各当事国有权委派特别代理人作为各当事国和仲裁庭之间的联络人,也可以聘用律师或辅佐人。仲裁程序包括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仲裁庭的评议秘密举行,一切问题由仲裁人多数决定。裁决书必须叙明理由。裁决是确定的,不得上诉。裁决仅对各当事国有拘束力。每个当事国负担自己的费用,仲裁庭费用则由各当事国平均负担。上述规定基本上仍被沿用。1949年4月28日联合国大会决议修改并恢复效力的1928年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总议定书》中关于仲裁的部分规定:关于"权利的争端"必须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见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但如果当事国同意,可以提交仲裁法庭。其他争端经和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提交仲裁法庭。此外,总议定书就仲裁法庭的组成方式,以及当事国未能就仲裁人的委派达成协议时应遵循的程序,作了规定。但接受这一总议定书的...查看原文
6国际仲裁的程序
一、国际仲裁的程序1、提出仲裁申请这是仲裁程序开始的首要手续。各国法律对申请书的规定不一致。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时,应向该委员会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签名申请书:a、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b、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申诉人的要求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诉人向仲裁委员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附具本人要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指定一名仲裁员,无需仲裁费。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的,应提交书面委托书。2、组织仲裁庭根据我国仲裁规则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各自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员名册共同旨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单独审理案件。3、审理案件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4、作出...查看原文
7国际仲裁裁决书怎么写
一、国际仲裁裁决书怎么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2、35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其内容包括:(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二)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四)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五)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具体样式和要求可参考劳动部制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样本》(劳部发[1994]27号)之"27"及其说明。二、仲裁裁决书向哪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查看原文
8国际商事仲裁形式
1、临时仲裁又称特别仲裁,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后由双方当事人推荐的仲裁人临时组成仲裁庭,负责按照当事人约定的程序规则审理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作出裁决后即不再存在的仲裁。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相比较,有较机构仲裁更大的自治性、灵活性及费用更低和速度更快等优点;2、国际商事仲裁法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国际公约或一国国内法成立的,有固定的名称、地址、组织形式、组织章程、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单,并具有完整的办事机构和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用以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3、国际商事仲裁法友好仲裁:也称友谊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允许仲裁员或仲裁庭根据公平和善意原则或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争议实质问题作出裁决。仲裁程序:(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三)开庭、裁决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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