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效力和诉讼效力一样吗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但它们存在明显区别。仲裁是前置程序,诉讼是仲裁裁决不服时提起的诉讼。机构、程序、费用上也有不同,仲裁费高且效力有限,而诉讼费用更高且具有更强的法律强制力。选择仲裁还是诉讼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都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首先,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而劳动诉讼则是在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提起的诉讼。因此,仲裁可以视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 其次,仲裁和诉讼的机构、程序和收费都有所不同。仲裁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而诉讼则是由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而诉讼则可以上诉和再审。仲裁费比诉讼费高,因为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而诉讼则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最后,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有限的,而诉讼则有更强的法律强制力。仲裁裁决本身就有法律强制执行力,而诉讼则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都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选择仲裁还是诉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查看原文
2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起诉的劳动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看原文
3仲裁协议效力
仲裁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对仲裁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仲裁协议解决纠纷,如果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仲裁协议无效。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一、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查看原文
4行政仲裁的效力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仲裁庭补正。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事项不属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时限内重新仲裁,在重新仲裁期间,中止撤销程序的进行如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从上述的相关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行政...查看原文
5网络仲裁的效力
网络仲裁,就是指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环节,包括提出仲裁申请、立案、答辩或者反请求、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以及仲裁裁决的做出等程序均在网上进行。与传统的仲裁相比,方便性是网络仲裁的最大优势。网络仲裁的即时性能快捷、经济地解决争议,给当事人提供极大的便利,这也是它魅力之所在。网上仲裁庭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室、视频会议系统等),将位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和仲裁员联系在一起,当事人和仲裁员可在其各自的国家和地区利用计算机开庭,仲裁庭的合议以及仲裁裁决的作出和传递也都可通过网络进行。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仲裁的推广是大势所趋。那么如何使网络仲裁的效力与传统仲裁一致,其仲裁裁决效力得以承认和执行,是网络仲裁得以实现和发展的首要基础。我们认为,目前随着网络技术以及电子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仲裁机构能借助网络审定以电子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是否符合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签字的要求;网络仲裁规则会对网络仲裁的特定程序作出规定,使得仲裁程序的进行有法可依;而且可以在网络仲裁框架下确立选择仲裁地的规则,以方便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由此...查看原文
6仲裁效力是怎样的
一、仲裁效力是怎样的仲裁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二、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是在经济活动中...查看原文
7仲裁裁决效力是作出就生效吗
是的。《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裁终局制度是仲裁程序简便、迅捷的集中体现,它不仅排除了一裁两审的可能性,同时也否定了一裁复议和两裁终局...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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