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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是谁宅基地就是谁的吗

2022-04-16 3,287人已浏览
  • 李梦薇律师

    李梦薇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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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户主不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户主是户口登记时同住一户的主管人,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即可申请,无其他特殊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归私人私户所有,私人私户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有权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附属设施。用私人财产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归私人所有,而宅基地本身归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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