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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不起了银行处理方式是什么

2022-04-12 444人已浏览
  •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律所副主任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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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贷款买房的基本模式是将购得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房屋所有人拥有所有权,但实际上抵押权在银行手中。当买受人确定还不清房贷时,该房屋会被银行查封、拍卖,用于优先受偿买房时出借给买受人的贷款,若拍卖款仍不足以清偿房款及利息,买受人还需承担补足欠款的责任;拍卖超过欠款的部分由银行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一百九十八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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