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生活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
(5)《参保单位帐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或《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此证的参保人员提供)。
流产、引产的另需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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