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及出售这些植物及其制品者,将被视为触犯了其它罪名。对于这类违法行为,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为,如果涉及到一定数量的森林资源,犯罪分子将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基础上,再加上罚款或单独罚款的处罚。如果盗伐的数量达到巨大程度,那么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严厉惩罚。
至于盗伐数量特别巨大的情况,犯罪分子将面临最高可达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款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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