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付房产之后可否选择退房事宜,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1)若交付期的延迟并未超出三个月的期限,则通常不具备退房的条件;
(2)倘若延期交付在经过催告之后,仍旧未能于其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届时便有权选择退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