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证件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给流动人员的,而居住证的受理机关是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证。
2.证件式样不同:居住证采用表面可擦写内置芯片式IC卡,记录持有人的多项个人信息,而暂住证则没有这样的技术。
3.制证周期不同:居住证采用分散采集、集中制证的方式制作证件,首次申请证件的需五个工作日的制证周期,而暂住证的制证周期可能较短。
4.证件有效期限不同:居住证有效期限拟定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二年。而暂住证的有效期限可能较短,且没有长期和临时之分。
二、居住证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居住证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
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
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
三、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东西
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材料。
2.本市的合法居住证明。这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或者是亲友的住宿证明等,用来证明你在当地有合法的居住地点。
3.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这通常需要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来证明你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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