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受赠人的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五)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股份赠与以后可以撤销吗
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股份赠与没有办理公证,而且股份没有实现更名是可以撤销的;
(二)如果股份更名了,就不能撤销了。
《民法典》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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