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撤销权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通过受赠人撤销赠与,但公证赠与和公益性赠与除外。而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有没有过户不存在明显关系,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房屋行为的后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的,那么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签订时起就是有效的。不管赠与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过户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记了也罢,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双方都应当如约履行房屋赠与合同。
这里所说的有效,一般仅指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对赠与房屋等不动产有特殊的规定,只有在赠与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房屋的权利才全部转移给受赠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在反悔收回赠与房屋。否则,尽管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但是赠与人实质上还是赠与房屋的主人,赠与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房屋未过户,但只要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被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一直有效,对赠与人及受赠人都具有约束力,即使赠与人不幸死亡,受赠人也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赠房屋未过户,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需担责
如果赠与房屋未过户,因赠与人单方反悔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予以赔偿损失。尤其是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是不允许赠与人悔约的,一旦赠与人反悔,受赠人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房屋赠与合同继续送房,或要求赠与人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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