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海市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据悉,4月18日,北海市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自《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契税的,财政补贴由原来购房实际成交价款1%提高到2%。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北海市市区范围内(包括海城区、银海区和铁山港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垂直分户商品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标准
1、按所购房屋房款总额的2%给予财政补贴。
2、每套住房只能申领一次财政补贴。
(三)相关概念、条件的界定
1、新建商品住房如何界定
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预售商品住房是指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海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现售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经商品房预售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商品住房直接出售给买受人,并在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的商品住房。
2、购房时间如何界定
(1)预售商品住房以买卖双方在北海市房地产信息系统首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2)现售商品住房以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3、房款总额如何界定
房款总额以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记载的金额为准。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