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抚养费多少钱
婚姻存续抚养费没有这一说法,一般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进行抚养权的变更起诉之时,可以提供以下的证据证明双方的抚养能力:
1.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成员。
3.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要综合考量所有的证据,做出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决定。
三、离婚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按照规定,抚养费给付期间,一般计算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条件和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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