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支出,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保证制度,是不能收取律师费用的,一般由国家财政向律师支付办案补助。
一、法律援助律师的工资谁发
法律援助律师的工资由国家财政支出。法律援助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法律援助案件给律师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律师收费标准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二、法律援助和律师事务所的区别
法律援助和律师事务所的区别如下:
1.适用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适用于特定人群、特定案件,律师适用全部人群、全部案件。
2.特点不同:接受法律援助的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律师可以代理自然人、公司、其他组织民事法律主体及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3.针对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针对诉讼案件,律师可以将触角伸到诉前,避免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4.人员不同:法律援助一次只指派最初始的一个审级,一个审级结束产生下一审级的,可能就不会指派,即使指派,也要重新提交申请、重新指派别的律师,即一个法援律师只能参与案件一部分,而不可能参与全程。律师如果不是当事人主动解除委托,可以一直做到强制执行阶段,即拿到钱为止。
三、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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