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被拘留还会追究以前的嫖娼不怎么办
因卖淫嫖娼行为而遭受拘留者,其过去所犯之事是否会得到进一步追究和处理主要取决于具体复杂的现实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当涉案人员在遭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正式立案调查或者经由人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之后,如果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将会摆脱法律追诉时效的束缚。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嫖娼造成女方宫外孕男方赔偿不
在女方发生宫外孕案例中,从法律维度来看,男方并无明确的法律责任可循;从道德层面而言,男方应肩负相应的安慰和补偿义务。
宫外孕堪称意外事故之一,在此类情况下,通常无法确定特定的侵权责任人,因此也就不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只有在确实存在侵权行为时,方有必要进行侵权责任方面的判定与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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