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次数限制是多少
恢复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二、申请强制执行自诉状如何写
申请强制执行的诉状应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3.当事人栏,注明双方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强制执行的申请时效一般是多久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效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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