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应当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
5、双方自愿离婚并同意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并在发誓人面前签字;
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监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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