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协订离婚协议,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离婚材料到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
1、申请;内地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审查;在男女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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