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报废车辆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没收该行为人销售废车辆的违法所得,同时处以与销售报废车辆的金额相等的罚款。如果发现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会收缴该报废机动车,同时进行强制报废。对于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出售报废车辆的后果有哪些
一、出售报废车辆的后果有哪些
1、出售报废车辆的后果如下:
(1)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有哪些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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