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决定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无特殊情况,应在裁定后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国际仲裁时效是多久的这个问题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处理方式的一种,随着现在经济的国际化进程加快,国际仲裁已经变得屡见不鲜了,我们对于这个国际仲裁看似遥远,其实对于我们来说非常的近。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的问题,国家的问题就是我们的问题。
国际诉讼与国际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与仲裁主要的区别在于:审理方式不同:诉讼是公开审理的,仲裁是不公开的。如果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一般都采取仲裁。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民事案件;法院可以受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不同:仲裁一裁终局;诉讼则两审终审审理机构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审理方面的不同,公开与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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