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户口的,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户主书面申请报告;2、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3、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办理条件有:1、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2、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公房承租人担任;3、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新生儿户口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户口办理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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