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的误区有:
1、认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不需要完善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
2、缺少对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比较性选择;
3、认为经营存贷款、企业之间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不属于违法行为;
4、其他误区。
一、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民间的借贷融资形式有: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发放高息型借贷(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不规范的中介借贷;以及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
二、中小企业如何创新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方式包括:
1、个人委托贷款;
2、买方贷款;
3、项目开发贷款;
4、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5、综合授信;
6、信用担保贷款;
7、出口创汇贷款;
8、票据贴现融资;
9、金融租赁;
10、异地联合协作贷款等方式。
三、公司之间的借款合法吗
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但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对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性、个别的、不以收取高息为目的的短期借款,经审查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违法行为的,结合其他情况可认定为该借款行为有效。企业将自有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所急需资金的,孳息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全文6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