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知识产权收入按以下进行分割:
1、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属于个人所有知识产权的收入,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离婚时应按什么原则进行债务清偿
离婚时的债务清偿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清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起承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都需要以共同财产偿还。而如果主体性质不同的话,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除另有约定外,也应视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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