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是什么
1、在保证责任追偿权纠纷中,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在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中,一个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追偿权纠纷是刑事纠纷还是民事纠纷
1、追偿权的纠纷通常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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