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长沙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2005年起开始集中换发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须交回原证。
记者近日从长沙市公安局了解到,长沙地区居民换领二代证,可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安局办证窗口或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换领;长沙地区以外的、湖南省内的其他地州市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长沙城区分局办证窗口及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进行换领。2013年起,湖南省内居民首次申领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登记指纹信息。
二代证自受理之日起,长沙本地办证30天领取身份证;湖南省内、长沙地区以外的异地办证18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身份证。在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时间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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