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大股东不能回购公司股份。在一定条件下,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东持有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购股份的程序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有明确规定,《公司法》允许回购股份的目的是:确保异议股东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确定回购股份的目的、数量、比例、价格、方式、资金来源和期限
2。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对公司股票回购出具独立意见报告。董事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议,非关联股东对回购股份进行独立表决。发布独立财务顾问股票回购报告。回购后需要注销公司股份以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董事会决议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者其他媒体至少公告3次。公司股份以库藏股形式回购的,必须制定股份转让办法,并提前公告。报政府管理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发布董事会公告。根据董事会公告进行股票回购。国有股回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流通股回购应在公司回购股份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公司注销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如果是库藏股,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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