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格式规范如下。
必需包含的信息包括:
单位全称(即注册名)、离职员工姓名、其所担任过的职位以及在职期间的起止时间,同时附带证明出具的具体日期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需确保公章“骑年压月”)。
除此之外,通常需要注明离职员工的有效身份证号码,以提供更为精确和唯一的身份识别。
对于与任职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已按照规定向其支付补偿金的人来说,建议在开据的离职证明中详细列举相关竞业限制约定。
此外,在每页的页眉部分应印有公司标志性的LOGO——藉此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添加上所服务公司的联系方式。
一般情况下均采用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要求的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但实际上还有一些企业选择将同一份离职证明制成正反两面,并于中间分割处加盖骑缝章作为存档使用。
在开具证明过程中务必保证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现象,任何形式对其内容的修改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如在填写过程中出现失误,建议重新开具该证明。
现代的证明文件多是在提前准备好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根据实际变动情况添加相应信息再行打印,从而确保版面清晰整洁、美观大方,易于保存归档。
强烈反对使用纸质便笺进行手写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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