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面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有可能多分。离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原财产分割的基础上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谁先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财物,原则上归个人所有。这些规定都明确了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具体方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上吃亏”的问题。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一)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向法院提起告诉的一方称为原告,简称“原告”,被告诉的一方称为被告,简称“被告”。“原告”和“被告”是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和代名词,并不说明谁是谁非,也不影响法院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当然也就不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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