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建设局、规划局:
为做好全省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全省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由厅人事教育处统一管理,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培训工作,各市城建档案馆(管理处)、城建档案协会(学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培训工作原则上以省辖市为单位,培训人数相对较多的县(市),经批准可单独组织培训。
二、培训师资
省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负责全省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师资管理,并建立师资库(见附件1)。承担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具备城建档案工作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未纳入师资库的人员不得从事培训教学工作。
三、培训教材
教材统一采用由省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讲义》。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各地实际,对《讲义》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四、培训形式、内容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辅以讨论交流和现场案例教学等。培训内容包括城建档案概论与城建档案工作、城建档案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实务、工程识图、《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工程档案数字化、竣工图的编制、声像档案等。
五、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为做好培训工作,省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制订了全省统一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见附件2、附件3),各地应当按照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要求,实施教学。
六、考试方法
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与厅建设档案办共同组织。建立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题库,试题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各地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严格考试纪律,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送省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统一阅卷。
七、岗位培训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学员修完岗位培训规定的各门课程并考试合格后,由省建设厅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是城建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凭证。
八、培训收费
按《关于举办全省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苏建函教[2006]458号)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得超标准收费。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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