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提交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没有违约金条款,可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逾期付款利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施工单位在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
一、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1、准确选择被告,提起诉讼时,只要选择发包人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任何一方;
2、证据必须充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多为隐蔽工程,专业性强;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为保护诉讼后利益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索赔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4、诉讼请求的范围,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就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及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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