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赠与财产的分割原则
时间:2023-07-11 18:56:14 2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于一方婚前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该方个人婚前财产。对于一方婚后受赠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协议明确只属于受赠人个人,否则该财产属于受赠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继承所得,区别如下:

1、对于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由于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当考察遗嘱的内容。遗嘱中指定的财产只属于继承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与遗嘱继承相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基础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而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前财产

离婚时一般不得分割婚前财产。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或该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无法分辨的,应当将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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