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所持身份证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1984年4月6日,中国大陆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术塑封而成,比较容易被伪造。
2003年6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表示,居民身份证更新换代工作将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第二代身份证较第一代身份证做了很多改进。第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而且内置了数字芯片,采用了数字防伪措施,存有个人图像和信息,可以用机器读取。还采用了更大字库,目的在于解决人名地名中的生僻字问题。
现代身份证与传统的“纸版配照片”式身份证相比相似之处已经很少,而更多的是采取高技术的智能卡形式,具备由计算机进行扫描和阅读的能力。当身份证是由国家所颁发时,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有15位的身份证和18位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中已可以在线身份证查询及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头像,一般常见于汽车租赁、物流、中介、家政、交友等行业的用户查询验证,每次查询费用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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