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被索赔12.1万元
昨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阿波罗音乐茶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波罗KTV”)和欧风街钱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钱柜KTV”)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语”)起诉了“阿波罗KTV”。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在合肥三家KTV分店中擅自使用该公司享有的十首流行歌曲,侵犯了其著作财产权,要求阿波罗KTV立即停止侵权音乐电视作品,删除曲库中涉嫌的曲目,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一并赔偿共计121000元费用,并负担整个案件的诉讼费用。
原告代理人在诉讼中称,“北京天语”公司依法获得华研国际音乐公司授权,享有整个中国内地市场上(除港、澳、台地区)SHE组合的“半糖主义”、“sperstar”等十首流行歌曲的著作财产权。而合肥“阿波罗KTV”在未经其许可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收录这些涉嫌侵权的十首歌曲,侵犯了其公司著作权合法利益,故提起每首歌赔偿一万元的诉讼要求。
另据了解,早在7月中旬,原告方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7月2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庭辩焦点
1.公证协会是否具有权威性?
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在法庭中出示的有关歌曲授权书中的时间段(2006年~2009年2月)已过期,北京天语公司不再依法享有这十首歌曲的著作权。同时,被告代理人对原告代理人出示的证据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其中涉及的“北京市公证协会”不具备法律效应,被告人代理人称,北京市公证协会只能作为案件中的证人角色而非起到证据作用。
庭后,原告代理人向记者展示其公司拥有两份不同时段的授权书,而其后一张时间段从2009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9日。
2.曲库软件公司才应是被告?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辩称,阿波罗KTV中的曲库软件是从安徽某家软件公司购买所得,其中就包括这十首SHE组合的歌曲,因此,原告方应起诉该曲库软件公司,而非其KTV购买者或使用者。
而庭后采访中,原告代理人“爆”出内幕,称所谓的曲库软件公司只是提供KTV演唱设备和其他辅助设施,并非所谓的曲库所有者,“其实曲库中的音乐作品是由商家购买的,再人工输入到电脑点歌系统内。”
3.十万元赔偿依据何在?原告代理人在诉讼书中要求阿波罗KTV赔偿10万元侵权费和律师代理费用2万余元。其理由是这些侵权的歌曲都是KTV争相传唱的热门歌曲,其明星都属于一线歌手,知名度高,享有的独创性著作所耗费的财力和物力较大,并且阿波罗KTV在省城共有三家分店,其营业面积和包厢数量在合肥KTV市场都位居领先地位,因此获利丰厚,侵权影响大,所以提起一首歌曲一万元的侵权赔偿是有理有据的。
而被告代理人对索赔数额提出异议,“十首歌十万元,这种赔偿要求是依据原告方‘北京天语’公司的损失费用还是依据KTV的’违法’所得呢?”被告代理人还对另要求赔偿2万余元的其他费用表示“不满”,称不符合相关司法部门规定:“律师代理的案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而不足100万元,应依据司法部门和物价局规定收取3%~4%代理费用。”
庭外声音
KTV败诉后会抬高收费吗?
对于昨天的官司,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双方对簿公堂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法制观念的淡薄,认识不清所使用的音像作品的主体地位和法律权益,“在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中的KTV都有很强的著作权责任意识,定期检查曲库作品,否则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所耗费的精力和财力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倘若被告方败诉,这笔庞大的支付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业内人士很肯定地认为,合肥KTV市场竞争本来就很激烈,如果贸然抬高收费价格,必然会流失一定客源,但不排除集体联手涨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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