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能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能源国企发展显然有其短期好处,如,可不计成本地满足需求等。但能源企业面临经济增长减缓、企业竞争更加激烈、环境压力日益增加等问题。能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能源企业经济活力的必然选择。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和对国有能源企业的不信任,都影响民营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对于能源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考验,在于如何满足民营资本的收益要求,包括收益水平和确定性,这需要其他政策的配套改革和支持。
其次是能源价格改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提出,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首先要明确何为能源商品,这是定价政策的基础,健全的能源法治体系则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重要依据。真正形成有效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政府需要从思想上彻底转变能源管理思维,将立足点放在相关政策的战略前瞻性、规划性和指导性上,更多采用经济激励和财税补贴、市场机制政策,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来释放制度红利。
我国能源价格长期实行政府成本加成定价,由于公众对能源企业生产成本不了解,因此对能源价格上涨十分敏感。受制于公众的承受能力和支付意愿,能源价格改革长期处于缓慢滞后的被动状态。而近来的雾霾治理改善了能源价格改革的大环境。雾霾让公众切身感受到能源消费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产生了选择更加清洁的消费方式的意愿,并比较愿意为雾霾治理分担成本。政府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如,阶梯气价改革就是通过阶梯解决公平负担和消费效率问题。
再次是保障能源安全的提前布局。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能源需求不断上升,而受制于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外部的国际形势,能源安全(如何以合理的价格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等)以及应对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为应对国际国内能源供应格局变化,政府要把握我国能源供需情况和国际能源市场变化,提前布局,以保障能源安全。
毫无疑问,能源革命的提出和实施将助力改革持续深化,成功则取决于现实中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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