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协商吗?
时间:2024-01-27 07:17:44 1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建设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协商吗?

被银行起诉欠款强制执行后,还可以与银行进行协商还款。

倘若法院已在进行强制执行了,借款人可以和银贷款机构进行商议,双方重新签署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再由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假如不可以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

想要和银行协商解除强制执行的,一定要拿出偿还债务的实际行动,例如清偿部分债务等,如此才能顺利进行协商。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其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才能获得法院受理,一般可以自行取证,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取证,而且强制执行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判决书下来的二年内必须要提起,如果超过时间,自己的权利将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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