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翁王某某被自己驾驭的畜力车碾轧致死,其亲属向雇主李某某及某村委会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二十一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此起赔偿案件。
死者王某某今年63岁,2009年4月29日50分许,在北京市怀柔区某村被自己驾驭的畜力车碾轧,并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的三个女儿将李某某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二十一万余元。
三原告诉称,王某某受雇于李某某,在用畜力车运送垃圾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王某某死亡,且王某某是村委会指派的专人清理本村垃圾,故二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出车祸如何向肇事者索赔?
出车祸的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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