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介合同中没有约定转让时间,可以签订转让时间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转让房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转让,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准备。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什么是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需要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补充协议和交易习惯等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综上,没有约定履行期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制定补充协议,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也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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