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扣押手机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侦查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扣押的物品如果经过查明跟案件没有关系的话,应当在三天之内解除扣押,立即退还。但是,如果手机中的信息涉及到其他未解决的案件,那么可能需要进一步扣押。
如果案件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或者手机中的信息对案件的侦查起到重要作用,那么扣押的时间可能会较长。扣押手机是为了侦查案件,如果侦查进度较快,那么扣押的时间可能会较短。相反,如果侦查进度较慢,那么扣押的时间可能会较长。
总的来说,扣押手机的具体时间没有固定的标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你的手机被扣押,你可以咨询你的律师,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的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