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危害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及侵权后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则是由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当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侵权行为人可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第1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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