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派出所申请名字变更,户口的名字要和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一样的。倘若孩子有改过姓/名,这样的话,孩子户口本上会有其曾用名,多数情况下,曾用名是与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完全一致的。
一、出生证明的名字能改吗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
1、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
2、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二、出生证明的姓名和户口本的姓名不一样怎么办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名字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更改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的,为了严格管理,医院签发时也要在卫生部门的内部网站进行备案。但是以后可以在户口本上更改,姓名以户口本上的为准。
三、宝宝换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8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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