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支付征地补偿款,我该怎么办?
时间:2023-07-03 17:24:56 4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迟迟没到账的,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看补偿款到哪了。如果相关部门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该如何分配

1、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

2、出嫁女分配问题。

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女有权获得补偿款。

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

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

二是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

《民法典》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承包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征收补偿 最新知识
针对政府未支付征地补偿款,我该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政府未支付征地补偿款,我该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