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未到期甲方违约
时间:2023-03-01 08:41:11 3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一、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是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收入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未出租,承租人应在剩余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房屋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出租,承租人只需承担租赁前的租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延迟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违反合同协议要怎么处理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协议处理的具体措施:

1、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对不利,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双倍定金,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如果合同继续履行有利,可以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同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但是,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要求定金罚则,因为,定金罚则是专门针对不履行行为而适用的;

3、选择继续履行,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将对方违约责任的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约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订补充条款,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违约之诉,应用法院的司法强制力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同时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违法吗

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下列情形可以适用法定解除的形式:

(一)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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