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流程有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在受理申请后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指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最后宣告破产。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有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等。
一、怎么向法院申请破产
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流程为:
1.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2.法院在半个月内裁定是否受理;
3.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公告,受理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4.宣告破产。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二、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目;
4.公司员工的情况说明和员工的安置计划书;
5.出具公司的亏损情况文字说明,并有审计材料附件说明;
6.企业至申请破产之日的资产负债损益表;
7.企业在银行开具的金融账户信息明细资料,开户行基本资料、账号信息、资金状况;
8.公司债务债权的分配明细和偿还情况罗列说明;
9.企业存在的担保合同;
10.公司是否有诉讼的情况;
11.其他法律要求提供的资料。
三、向哪个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案件申请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n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n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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