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8:30-16:30,夏季8:30-17:00,双休、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夏季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节假日预约优先。
二、宁波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宁波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2、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可以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员的户口。
第四十五条达到杭州市城区积分落户分值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宁波、温州市城区的,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实际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镇地区的,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含租赁房屋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六条持有职称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凭职称或资格证书、合法稳定就业凭证等材料,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其他符合迁入地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按迁入地有关政策规定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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