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赃款花掉了怎么办
对于受贿罪所涉及到的赃款问题,无论是否已经花费完毕,都应依法进行追缴。这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六十四条明文规定:所有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取的财物,均应依法进行追缴或责令其进行退赔。即便赃款已经被消耗殆尽,法院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被告方以其他形式的财产进行赔偿。因此,即使赃款已经被挥霍一空,被告方仍有义务使用现有的财产来偿还相应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受贿罪赃款和罚金区别
赃款之认定,乃针对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所获取的所有财产;而赃物的处置情形则有以下几种情况: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赃款、赃物,均应依法予以全部追缴或责成退赔;
其次,若该等赃款、赃物系属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归还给其本人。
再看罚金,它的执行方式是施加于犯罪分子特定金额的经济处罚以此来惩罚他们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在受贿罪这种刑事案件中,涉案所涉及的非法所得财物,无论其是否已经被全部散尽或者消费完毕,均应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地追讨以及偿还。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那些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取的各类财物,无论是追回、退还给受害者还是予以缴纳国家财政部门,都是必需的执行途径。即使有证据表明,这些来路不正的非法所得已经全部消耗殆尽,各地法院仍然可以根据自身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被告人以个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作为替代性的赔偿方式。另外,被告人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利用自己现有的合法财产,对所有的债务进行清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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