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签订合同时候,卖方出现违约的行为,并且想要终止合同,买方也同意终止合同的前提下,那么双方就可以进行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是允许的,那么违约金可以按照双方的协商进行赔偿给买方即可。
一、怎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事项:
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二、二手房面签流程
一、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
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
二、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
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
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买方。如果卖方急需用钱,那么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买方了。
再次,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约定一个银行批贷的合理期限,若超过该期限银行没有批贷,则可约定由买方改全款支付,若在一定期限内,买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屋有什么质量问题要向买方明示
比如房屋的性质、房龄,结构等等,因为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建成年限)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评估价,从而决定买方的贷款额度。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买方的贷款额度,到时候因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就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卖方对房子的状况做了如实说明,那么即使发生纠纷,也不会归结于卖方的责任。
四、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
对于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却没有收到房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将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防止出现先过户、交房后收款的情况。如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一定要在收到全款后再交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一定要在看到银行的批贷通知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就能保证一旦过完户,贷款银行能顺利地将贷款发放给卖方。
五、如果买方选择全款支付的,为了保证卖方能在过户之后安全的收到剩余房款,可考虑在过户之前将剩余房款放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这样将防止买方取得了房产证后却不付剩余房款的情形出现。
六、明确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单方解除权。
七、明确税费的承担。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本应由卖方承担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费用要么由买方直接支付,要么卖方将其转嫁到房价上:因此卖方要结合税费的承担来决定房价,如果合同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的税费,那么卖方可以考虑将房价适当降低一些,如果买方不承担税费,那么房价就要提高了。
三、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是房屋全款还是违约部分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当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2、但并不是所有的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具体还要看合同、协议上的内容。同时也得看是缴纳了定金还是订金。涵俗意义上来说,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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