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
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如下: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哪些责任
二手房出卖人违约责任有:
1.支付违约金,在出卖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因出卖人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买受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出卖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二手房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卖方将房屋过户给买方。
全文6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