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入户口申请书
迁入户口申请书
(1)买房
xxx派出所:
本人xx,27岁,身份证:11111,户籍:xxxxx路23号本人2001自xxxxx学院毕业后,留在xxx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xxxx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20xx年4月14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83.41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xx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xxxx路23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xx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2)结婚
XX省XX市公安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3)夫妻投靠申请
我叫xxx,出身日期:xxxxxxxx,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xx路xx号。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省某市某地xxx登记结婚。婚后一直住在本市。因对方的户口在原籍,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先申请将xxx的户口从原籍x省某市某区某路迁来我市某路某号,办理夫妻投靠。
申请人:
年月日
二、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关系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做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的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三、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证明材料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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