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除应如何合理赔偿问题
房屋拆除合理赔偿问题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提供依据。
3.制作拆迁损失报告。协助企业制作《动迁调查表》;根据需要委托相关评估公司对企业资产及效益进行评估;协助企业制作《拆迁损失报告》。
4.拆迁补偿安置协商与谈判。就补偿安置问题代表企业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合理反映拆迁中涉知及企业利益的事实及补偿要求;监督拆迁的实施过程,审查程序的合法性。
5.参与道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参与企业与出租方的租赁纠纷案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参与企业与拆迁方之间的裁决及听证程序;
根据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诉讼等。
三、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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