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注销申请
时间:2023-10-26 22:40:05 1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提交了一份注销登记申请书,承诺所填内容及文件证件真实有效。公司类型为非公司企业法人,联系电话为96633。申请人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清理债权债务文件、清算报告、税务机关完税证明、企业印章等文件。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年月日也在申请书中填写。

受理号:

受理日期:

注册号: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类型:(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96633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在对应栏内打钩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申请注销登记决议或决定

4.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证明

5.联营终止协议书(联营企业)

6.清算小组(3人以上组成)出具的清算报告(须经股东确认)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清算的原因、期限、过程

(2)债权、债务的处理结果

(3)清算财产的处理结果。(有限公司)

7.税务机关出具(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8.企业印章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0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股东会关于注销登记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股东会关于注销登记的决议是公司内部管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因此,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注销登记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注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公司履行注销登记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履行注销登记义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注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公司履行注销登记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履行注销登记义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股东会关于注销登记的决议并不影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注销登记的义务。

这是一份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需要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和文件,并承诺所填内容和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同时,公司还承诺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会申请注销登记决议或决定、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出具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证明、联营终止协议书、清算小组出具的清算报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企业印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最后,公司还强调股东会关于注销登记的决议并不影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注销登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 公司一般成立的第一年不允许变更名称的,但是成立第一年之后,公司可以根据其具体相关需要变更名称,从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的...
    更新时间:2024-01-12 18:30:14
查看公司名称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名称 最新知识
针对 企业搬迁注销申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企业搬迁注销申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