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下列情形的,法院可认定婚姻关系破裂:夫妻一方或双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能确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居是否构成婚姻关系
同居不构成婚姻关系。在1994年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无论同居多少年,都不能理所当然地形成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建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的。任何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行为或目的的婚姻行为都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结婚登记手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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